一、在学校党委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后勤基建处全面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校区建设总体规划、校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计划,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后勤基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建立和完善后勤基建管理制度,使后勤基建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负责审核后勤基建预算内经费(维修费、水费、电费、供暖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在职责范围内,严格审查后勤基建预算内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负责学校大型修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好前期立项手续的办理、技术咨询管理、设计方案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合同管理及后期竣工验收管理等工作。
六、代表学校行使后勤基建管理职能,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或领导指示与其它社会服务实体签订各类服务合同、协议,对其它社会服务实体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微观监督,对所提供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依据合同或协议进行审核、监督和管理。
七、抓好后勤基建处职工的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调动全处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八、负责后勤全体的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并落实廉政制度;做好后勤全体工作分工及年度考核工作。
九、负责落实国家、省及学校公房改革、调整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爱卫会、绿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后勤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校内各部门的关系。
十二、负责对全校师生服务类各项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十三、负责与主管部门、主管校长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十四、除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外,遇重大事件和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