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作者:浏览:时间:2014-04-16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于5月8日下发《关于对2011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接到通知,主管后勤工作张鹏副院长立即召开学院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董加和处长汇报了学院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把绩效考核材料准备情况做了说明,张鹏副院长对此项工作做了部署。
1、按照绩效考核通知精神,做好学院节能降耗工作自检自查工作,对照绩效考核评分标准逐项检查,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汇报材料真实准确,财务处数据核实准确,总公司台帐整理备查,要求总公司检查节能标识情况,结合此次检查,对各用水用电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2、通过自检自查,认真做好学校下一步节能降耗工作。从现在开始,学院节能降耗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节能监管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起草学院节能减排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在学院形成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滴油、一张纸的良好风尚。依据省管局[2012]9号文件(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制定学院2012年节能降耗工作计划,总公司抓紧落实各栋楼水电表安装工作,为下一步实行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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