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作者:浏览:时间:2014-04-16


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二、进货查验内容:
(一)产品一般状况、相关证件、合格证明和标识;
(二)批量采购食品查验该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畜、禽产品查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进货查验方法:
一看:查看感官性状;二闻:闻有无异味;三辨:辨别真伪;四记:做好记录。
四、台账记录
(一)台账记录:要建立台账记录本,并由专人负责随时登记和整理,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购物凭证:所购食品要索取购物凭证,并做好留存、粘贴于台账记录上。
(三)记录方法:
一贴:贴购物凭证;二记:做好台账记录;三存:妥善保存票据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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