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浏览:时间:2014-04-16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加工、出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切实把好饮食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饮食服务中心设专职监控人员,各班组设卫生员。中心经理直接领导和检查各餐厅(含库房)及清洗消毒的各项卫生工作,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和指导,接受就餐者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
二、非后勤工作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熟食间及清洗消毒间;
三、新进人员必须先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合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监管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每学期邀请卫生监督部门为餐饮从业人员提供饮食卫生、营养等相关培训讲座;
五、餐厅工作场所的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落实到人;
六、餐厅的卫生工作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给予相应处罚;
七、餐厅工作场所做到每天清扫,每件物品做到“落手清”,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整洁;
八、库房整洁,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用;
九、荤素菜拣净洗洁,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十、根据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做到:
1、食品道道验收——凡腐烂变质(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做到采购人员不买,保管人员拒收,加工人员不加工,对于易腐烂的食品,注意与其它食品隔离存放,一经发现有腐烂变质食品,立即清除;
2、做到生、熟食品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3、熟食盛具、刀、出售饭菜用的工具使用前要严格消毒,同时做好消毒后的保洁工作;
4、食物烧熟煮透,烹饪时防止外熟内生,隔餐饭菜必须蒸烧透后方能出售;
5、环境卫生整洁,下脚料及时清理并倒到指定地点,有防尘、防“三害”装置或设施,人人动手灭鼠、灭蝇、灭蟑螂;
6、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除做到“四勤”外,还应做到“四不”,即不随地吐痰和在操作间抽烟、蹲坐、嬉闹,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穿拖鞋、戴戒指和耳环,“四洗手”,即加工食品后再加工熟食前洗手,工作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搞好卫生后洗手。

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材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对腐烂变质的原料: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验收;加工人员(厨师)不加工;营业员(服务员)不卖;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

邮编:130052

传真:0431-81790066

版权所有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COPYRIGHT©1999-2023

联系我们

邮箱:db@jlenu.edu.cn

吉林省教育厅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