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维修中心工作制度

作者:浏览:时间:2014-04-16

为了给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教学、科研正常运行。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充分调动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觉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中心维修人员工作制度:
一、维修人员需服从中心的领导,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维修人员需尽职尽责,本着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宗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维修人员需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协助其他工种人员完成维修任务;
四、维修人员需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
五、维修人员上岗期间需注重仪容、仪表,着装整洁;
六、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
七、维修人员需按中心规定巡视、维修,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八、维修人员到学校各部门实施维修,要严格执行作业流程;
九、维修人员接到部门报修电话或领导指示,需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查看并及时维修、无法维修的需向用户说明并立即上报中心领导;
十、维修人员要勤俭节约,合理用料,不准假公济私,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
十一、维修人员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在巡视或实施维修的过程中,态度良好,服务热情,礼貌待人,耐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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