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所服务质量监督规范

作者:浏览:时间:2014-04-16


一、工作目标

坚持患者至上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工作及卫生防疫工作。

二、工作范围

1、患者的接诊、治疗工作。

2、卫生防疫工作。

3、学院计划生育工作。

4、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工作。

三、标准

1、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2、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作息时间准时上岗,按时交接班,热情服务,礼貌待患。

3、对患者认真询问病史,进行详细检查,处方书写标准化,详细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处方年月日,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及医生签字盖章。

4、诊室应定期进行紫外线消毒,器械物品高压灭菌,有菌无菌分开摆放,消毒液定期更换,标明日期,处置操作时带帽子、口罩、手套。

5、按处方执行药物过敏试验,按规定严格操作,准确配制,药敏试验阴性或阳性,在处置票上标明符号并盖章,进行病人登记,填写输液卡,患者拿来药后,与处置票核对患者姓名、药名、用法、剂量给药方法、药品数量,准确无误后配药,注射治疗,如发现药物过敏反应,应立即按规定抢救,并告医生及时救治,随时巡视患者,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及时接续第二瓶液体或输液完毕起针。

6、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严格按处方药品及剂量给药,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投药,有关毒麻、限制药处方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常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过有效期。药品摆放应定位、整齐,建立药品出入库制度。

7、换药处置室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清洁,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根据医嘱视患者病况进行换药,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接触伤口的物品均应保持无菌,各消毒液应注明日期,定期更换,存放药品的容器要有醒目的标签,字迹要工整,换药时动作轻,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器械浸泡液,每周必须更换两次,保持室内清洁。

8、建立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及时隔离。

9、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做好学院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育龄人员档案。

11、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对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要采取措施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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